自从那个真真假假的网瘾标准在网络流传,咱们很多IT行业内的难兄难弟就郁闷了。40小时就是网瘾,咱们一天上班八小时,按照正常上班时间一周五天咱们就“被网瘾”了。算上偶尔加加班的时间,自己回家还上网看新闻、看视频、玩游戏,闲暇时候通过MID或者手机登陆互联网,再算上周末两天时间,网络成瘾患者这个帽子咱们混IT的是注定戴定了,而且还是超重度的网络成瘾患者。
而且据说根据某些砖家的论断,网瘾到一定程度属于一种精神病,所以各位路过的、飘过的、打酱油的和信春哥的IT人士,咱们不仅“被网瘾”了,还被”精神病“了。咱们的互联网圈子就是一个由大量精神病人士从事着长时间的高强度的可能导致精神病的活动(上网)。套用某网友的评论:很好,很强大。IT业的所有人,都是网瘾患者。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该网瘾标准,是某些仇视互联网的人士针对互联网人士有预谋、有组织的一次大型娱乐活动,目的在于让咱们加入一场精神病人的狂欢。
既然咱们是因为工作的需要导致得了“网瘾”这种精神病,对我们的强健的身体和纯洁柔弱的心灵造成了巨大伤害,我们的IT界的精神病患者们绝对都是名副其实的因公致残,我们是不是可以申请领取工伤抚慰金。基于为造福全国IT人士这一崇高的理想,我强烈希望有深度网瘾的IT人士可以站出来勇敢申请工伤抚慰金,这一做法将为这个美好的世界翻开崭新的一页。
同时你可以成为国内申请网瘾工伤赔偿第一人,成为各大媒体观注焦点,不论结果如何,都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从此红人一个。直接到有劳动部门指定的鉴定医院开个鉴定证明,证明你确实是因为因公致残被网瘾,目前已经有不少医院将网瘾划归为精神病科。当然这样的做法可能让你面临被老板炒鱿鱼,建议归建议,自己琢磨怎么做。
就在今天早些时候卫生部说话了,公开表示这个40小时的标准是不属实的,并且之前采访的高雪屏也不是卫生部专家组成员,不过相关的标准制定仍然在制定和意见征询中。卫生部这个声明不管怎么理解都有点欲盖弥彰的意思,话说那个叫高雪屏的专家再怎么想出名也犯不着顶着卫生部的假帽子,就算不是卫生部的所谓专家组成员也一定和卫生部网瘾标准有重要关系,卫生部此举大有撇清关系之嫌。不过这也不关咱的事儿,只要不莫名其妙地被网瘾被精神病就好,经这么一回子估计卫生部那帮专家也会变得谨慎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