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成功调结一宗我国公民诉美国微软公司计算机网络域名权属纠纷案。
今年1月7日,段某从pool.com竞价拍卖获得了“hotmaiil.com”域名。1月12日,微软公司向美国国家仲裁委员会提出诉讼请求,以段某的“hotmaiil.com”域名侵犯其“HOTMAIL”商标为由,要求将段某上述域名转移到其名下。美国国家仲裁委员会认为,段某的域名只是比微软公司的商标增加了“i”和通用顶级域名“.com”,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的区分,属于混淆性的相似;段某上述有争议的域名是不广为人知,且没有真正提供商品或服务或其他合理使用,有恶意注册和使用的动机。3月2日,美国国家仲裁委员会判定“hotmaiil.com”域名应从段某转移到微软公司,同时通知段某,上述裁决将在10日内执行,除非段某在合适的司法权限内提起对微软公司的诉讼。为阻止上述裁决的执行,段某于3月11日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据了解,原告在本案中提交的证据较为薄弱,即使胜诉,要将该域名回转至原告名下还涉及我国判决在美国的承认和执行等问题。从原告的诉讼目的能否达到的角度出发,案件调解撤诉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合议庭着重做原告段某的调解工作。来自该案合议庭的最新消息是:原告段某已于日前申请撤诉,至此,汕头法院受理的首宗计算机网络域名权属纠纷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