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频道-专业提供域名注册,网站空间,电子邮箱,VPS主机等服务
首页 域名注册 虚拟主机 香港主机 美国主机 VPS主机 网站建设 ShopEX网店 软件开发 客户中心 购物车
域名服务,域名注册 常见问题
文章搜索


本类TOP10
·如何查询一个网站是否...
·没有备案的网站需要做...
·为什么我的网站备案通...
·什么叫做备案前置审批...
·如果我有两个网站,一...
·如何申请ICP备案?
·如何在网站上放备案证...
·网站接入服务提供商的...
·bazs.cert怎...
·备案通过后我该怎么做...
当前位置:域名频道首页 > 常见问题 > 网站备案
备案后还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备案完成后,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还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按照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目录下。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变更其《备案登记表》中填报的信息的,应当提前三十日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备案变更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终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服务终止之日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备案注销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不得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的有害内容。
来自:域名频道 时间:2006-9-15 返回 常见问题 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付款事宜 招聘启事 网站地图 域名注册 虚拟主机 法律顾问

Copyright 2000-2013 域名频道(www.DNS110.com)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1188弄37号 邮编:201620
电话:021-67820741 67820742 67820743 传真:转分机805 值班电话:021-67820743
QQ:219854 Email:support@dns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