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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域名频道首页 > 常见问题 > 网站备案
对哪些行为备案登记机关有权收回《备案登记证书》?

作者:客服中心 来自:域名频道 点击:0 时间:2006-9-14
网站所有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备案机关可以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备案登记证书》,并撤销电子标识:
(一)备案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擅自转让《备案登记证书》的;
(三)不正确安装电子标识且拒绝改正或擅自改动电子标识的;
(四)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或年度检验的;
(五)利用备案登记网站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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